壓實基層責任 打造碧水藍天
本報訊 為強化環境和生態保護工作,壓實基層環保責任,從源頭上杜絕環境違法問題,營造碧水藍天,日前,原平市推出環境和生態保護“四查四核”工作法。
巡查——初核。各鄉鎮、街道成立生態環境保護巡查隊,由鄉鎮(街道)、村(社區)兩級生態環保工作直接責任人組成,分管副鄉鎮長(街道辦副主任)任隊長,各村委(社區)主任為隊員。巡查隊主要負責針對轄區內的生態破壞和環境違法問題開展經常性巡查,并接受群眾反映和舉報,及時發現問題、線索和隱患,初步核實相關情況和具體問題后,立即向鄉鎮(街道)黨政正職請示匯報。
調查——再核。鄉鎮(街道)黨政正職在現場查驗和分析研判的基礎上,決定是否進一步調查。如需要進行調查,則通過深入細致調查,切實摸準情況,最終對問題進行定性,并提出處置意見。在整改落實過程中,如在鄉鎮(街道)權限范圍內能夠整改解決的問題,由鄉鎮(街道)出具整改通知書,并限期落實整改;如需要向上反映的,由鄉鎮(街道)以書面形式呈報市環保局,市環保局負責落實再調查再核實工作,并根據調查核實結果,將問題按照“四種形態”(限期整改、停產整改、關停取締、移送司法部門)歸類處理,并出具書面處置意見。
案查——三核。歸于“四種形態”處置的事件,都要實行“一事一案、一案一卷”臺賬式管理,掛號督辦,對賬銷號。在運用“四種形態”妥善處置之后,由“書面處置意見”發出單位(鄉鎮<街道>或市環保局)確認、驗收、銷號。銷號之后還要進行“回頭看”,防止問題回潮反彈和隱形變異,直至問題徹底解決。
督查——四核。市環保局要對重點案件進行重點跟蹤,必要時提請市紀委、監委介入,參與“案查——三核”工作中,重點督查三方面內容:一是審核處置意見是否科學合理,如處置意見正確合理,是否得到有效落實;二是工作中有無失職、瀆職行為,如存在則提出追責、問責建議;三是注重督查社會反映的問題和整改落實工作成效。
“四查四核”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該市從四個方面進行落實:一是由該市環保局負責督促鄉鎮、街道統一工作流程設計,統一規范標準,統一臺賬表格,統一管理模式。二是用好“四種形態”,堅持以事實為依據,突出目標導向,以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回應社會關切,打造碧水藍天。三是凝聚工作合力,發揮“第一書記”作用,在做好脫貧攻堅工作的同時,投入環境攻堅戰。四是加強督查考核,經常開展專項工作督查,及時發現問題,持續跟蹤問效,以嚴實督查倒逼工作落實。(藺紅)
(責任編輯: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