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實習記者 王 菲)1月24日,我市舉行“應對重污染天氣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市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了我市應對重污染天氣的相關工作,市公安局工作人員介紹了忻州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現場的媒體記者圍繞應對重污染天氣期間機動車限行、劃定禁煤區禁燃區以及企業限產停產等問題進行了提問。
去年10月以來,我市根據省大氣辦《重污染天氣調度令》的要求和市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專家組的分析,先后啟動了9次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組織環保、公安、住建、交警、交通運輸、公路、教育等多個部門對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進行了檢查,共出動檢查人員71200余人次,有效地應對了重污染天氣帶來的影響。通過各種應急減排措施的實施,我市重污染天氣共發生了6天,與上年同期相比減少13天,有力地保障了群眾的身體健康。
《忻州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自2017年10月23日開始施行。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市公安局制定了《忻州市公安局關于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細則》。《細則》將禁放區域劃分為9個片區,以市公安局直屬分局6個派出所轄區以及忻府區公安局秦城、解原、蘭村3個派出所轄區為片區開展工作,組織社區民警深入轄區賓館、酒店、單位、小區、學校、居民家中、城中村出租房等場所、區域積極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和燃放打擊工作。去年12月以來,公安機關暫未受理違規燃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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