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3月1日起 旅游景區餐廳要標明價格計價單位 |
| 2017年02月09日 09時37分 新華網 |
|
為規范我省旅游景區及相關服務經營者價格行為,安徽省物價局制定了《安徽省旅游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明碼標價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即將從3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中明確,餐飲服務應當標示品名、價格計價單位等。提供加工服務并收費的還應標示服務內容、收費標準。 規定指出,經營者應當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采用公示牌、價目表(冊)、電子顯示屏、多媒體終端查詢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同時公布價格舉報電話“12358”。 在旅游景區門票方面,應當標示景點名稱、票價、計價單位、定價形式、優惠對象及優惠價格等。此外,旅游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還應當公示收費依據及批準機關和文號。實行淡旺季的應當公示淡旺季起始時間。 交通運輸服務應當標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計費單位、定價形式、優惠對象及優惠價格等。車輛停放服務應當標示車輛類型、收費標準、計費單位、計費辦法、定價形式等。住宿服務應當標示賓館(旅社)名稱、客房類型、當日房價、計價單位、結算起止時間等。 合肥晚報 合肥都市網記者 谷薇薇 (責任編輯:王辰安) |
|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