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立全省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的解讀
“精準扶貧,別落下城市困難職工”,全省工會多年來堅持不懈,迎來更高層面的推動——
10月31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全省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意味著我省構建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將迎來“大格局”。
《意見》起草時,綜合25個省直部門(單位)的意見;《意見》出臺后,將形成省直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的“2+9”工作體系,正是省委、省政府對打贏全省脫貧攻堅戰和做好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高度重視,頂層設計構建,整體推動落實的生動縮影。
《意見》立足于確保2020年底之前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任務全面完成、著眼在2020年之后能夠長期鞏固,旨在構建常態化、長效化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機制。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和各項惠民舉措推進下,在各級工會努力幫扶下,全省建檔困難職工從2016年底的20余萬戶,減少到目前的不到3萬戶。
但目前建檔立卡的困難職工家庭,困難程度較深,自我脫困能力較弱,順利實現到2020年困難職工全面解困脫困并持續鞏固,依靠現行的保障制度和工會組織的能力,還存在機制、載體和能力等方面的制約。做好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需省直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建立長效機制,給予制度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脫貧攻堅和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明確要求。
2018年10月2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同全總新一屆領導班子成員集體談話時明確指出:“要做好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及時做好因各種原因返貧致困職工的幫扶救助。”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把“加大城市貧困群眾的脫貧解困力度”列入2019年度工作要點。這些重要論述和指示精神,為工會組織開展好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提供了強大動力。
省委、省政府對打贏全省脫貧攻堅戰和做好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高度重視,相繼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安排,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專門就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的重要指示作出明確要求,指示省總工會牽頭起草具體意見。
省總工會認真貫徹黨中央和省委、全國總工會部署要求,對我省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進行了全面調查分析,學習借鑒多省經驗,召集部分市、縣、開發區、街道、社區、企業工會負責人,在太原、呂梁、晉城、運城等地召開座談會,先后三次征求25家省直相關部門(單位)意見,起草了向省委、省政府呈報的《關于建立全省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并不斷協調推動,直至意見出臺。
困難職工幫扶工作有許多經驗和做法,工會人都知道,解困脫困的關鍵,在于階段效果后的長期機制。《意見》正是立足于此,確保2020年底之前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任務全面完成、著眼在2020年之后能夠長期鞏固,旨在構建常態化、長效化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機制。全面體現了“建立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長效機制”這一特點。
從指導思想看,《意見》提出,推動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與政府救助政策的有機銜接,建立健全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長效機制;從目標任務看,《意見》提出,構建“2+9”工作體系,通過精準幫扶,2020年底前全部實現解困脫困,2020年之后能夠長期鞏固。
《意見》強調要精準識別:一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以內(含),但由于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員患病、子女上學、殘疾、單親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三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倍以內(含),但因遭受意外,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或家庭人均月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倍以外,但因遭受意外,家庭所有收入減去意外致困支出費用,導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城市職工家庭。經基層工會申報,縣級及以上地方工會審核,納入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范圍。
《意見》還明確了退出標準,其中,脫困標準是城市困難職工經精準幫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連續6個月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家庭生活狀況脫離困境;解困標準是難以脫困的城市困難職工,經納入政府救助體系和工會幫扶后,家庭生活水平達到當地低保標準,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緩解。
《意見》綜合了我省25個省直部門(單位)的意見,明確了“如何幫”。首先是搭建兩個載體,即建立城市困難職工信息共享平臺、為城市困難職工定制發放晉工福卡;其次是實施就業創業服務機制、社會兜底保障機制、醫療幫扶機制、子女教育救助機制、住房保障機制、社會保險覆蓋機制、生活難題救助機制、扶志扶智機制、持續穩定收入保障機制等9個機制26條具體項目,建立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的長效機制。
確保2020年底前城市困難職工全部解困脫困,并長期鞏固,如何才能“幫到位”?
《意見》借鑒了我省農村扶貧相關政策和其他省份已出臺的相關文件,同時結合我省實際,增加了一些新的政策項目、提高了部分政策保障標準,并在長效機制的建立上實現了創新性突破。
首先是創新提出兩個載體。一是立足于“困難職工”的動態性存在的特點,由省總工會建立城市困難職工信息共享平臺,將城市困難職工基本信息加載到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平臺,與公安、人社、民政、房管、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基礎信息即時對接,實現職工社保、醫保、公積金、低保、房屋、私家車等信息共享。二是為城市困難職工定制發放晉工福卡,由市、縣級工會逐年審核,便于城市困難職工獲取各部門、單位提供的幫扶服務。
其次,在9條解困脫困政策措施中,既有一些新的解困脫困政策措施,也在部分已經出臺的措施上進一步加大了力度,主要體現在:一是醫療幫扶機制中,首次提出對于家中有需要陪護的城市困難職工可享受一定天數的帶薪護理假的舉措。二是社會保險覆蓋機制中,提出鼓勵企業建立年金的舉措。三是生活難題救助機制中,提出每戶每月100元水電氣等費用補貼和建立工會組織、工會干部“雙包”聯系制度等2條舉措。四是扶志扶智機制中,率先提出心理疏導關懷、評選自立自強家庭等2條舉措。五是持續穩定收入機制中,提出保障基本工資收入、動態調整工資收入、多種方式提高困難職工收入水平等3條舉措。
為強化“幫到位”,《意見》從加強組織領導、突出精準導向、強化責任落實、強化宣傳引導四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困難職工解困脫困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和脫貧攻堅工作大局,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地方工會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加強與各有關部門溝通協調。要把“精準”二字貫穿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全過程,做到“三個精準”,即精準識別、精準施策、精準退出,不斷提高解困脫困工作科學化水平。
《意見》的出臺,是我省開展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以來,力量最強大、資源最豐富、措施最得力的舉措,也是“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為地方、為基層、為群眾服務的實打實舉措。在“誰來幫”“如何幫”“幫到位”上下功夫,必將打開我省做好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的新局面,形成符合山西實際、因地制宜、覆蓋全省困難職工解困脫困的工作體系和長效機制。(據《山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