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定襄法院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探索構建“堅持‘1’個引領、強化‘5’大抓手、落實‘3’個帶頭、深化‘3’項推動”的“1533”審判管理工作機制,系統推進審判工作現代化,服務保障區域高質量發展。
一 堅持“1”個引領 黨建引領聚勢賦能

定襄法院始終堅持黨的政治建設統領,牢牢把握“政治機關”定位,緊扣“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助發展”核心主題,按照本院“18145”黨建工作思路,深化黨建與業務融合。通過制定《關于進一步提高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質量的實施細則》,將參會范圍擴大至全體員額法官,常態化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強化黨的理論武裝。組織干警參加政治輪訓和聯學班,以黨性自覺引領審判實踐。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健全請示報告制度,確保黨的絕對領導貫穿審判執行全過程、各方面。
二 強化“5”大抓手 創新舉措齊抓共管
(一)一體推進抓管理,構建大審管格局
形成多層次管理網絡。院黨組將審執質效通報作為黨組會議事前首項議程帶頭抓質效管理;審委會、專業法官會議總結審判經驗、強化類案指導;院庭長通過《閱核工作機制實施辦法》《案件閱核記錄冊》細化節點監督;審管辦實施“日常監管、實時提醒、一月一通報、一季一考核、常態化數據會商”機制;業務庭室主動爭取上級法院條線指導,加強溝通匯報確保工作對標精準;審判團隊“法官+助理+書記員”職責落實到人,實現“微單元管理”;督察部門專項督查推進整改,形成全員、全程、全方位管理閉環。
(二)權責清晰抓隊伍,完善責任落實體系
對標《全省法院司法責任制實施細則》,建立實名制崗位清單,實現人員動態管理。將月度重點任務與審判質量管理指標制成桌面立牌,實現工作導向可視化。試行《裁判文書中法官助理署名規則》,強化輔助人員責任擔當與職業尊榮。
(三)精準施策抓考核,激發干事創業動能
成立由院長掛帥的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考核辦公室,各部門協同落實,確保考核一貫到底。動態優化《年度人員考核實施方案》,實行季度動態跟蹤與年度綜合評定相結合的考核方式。考核結果剛性運用于績效分配、評優評先、職級晉升,有效解決“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
(四)研用結合抓研究,厚植審判發展底蘊
通過組織開展“三創四評”(創新流程管理、創新考核方式、創新業務培訓、“精品裁判文書”評選、“優秀庭審”評選、“以評促改”案件質量評查、“典型案例”評選)、專題調研等活動持續提升干警的專業素養和司法研究能力。建強青年干警人才梯隊,為司法研究工作注入源頭活水。建立審委會案例識別培育機制,發揮裁判價值引領功能。開展重點領域訴情分析,為黨委、政府了解本區域訴訟動態,科學決策訴源治理工作提供準確的數據支撐。強化司法建議工作,將司法智慧轉化為提升治理效能、優化營商環境、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具體行動。
(五)數據分析抓研判,提升科學決策水平
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依托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臺建立“實時監測、逐月研判”機制,對指標異動及時預警督辦,對經多次預警督辦仍整改不力、指標持續靠后的審判團隊啟動升級督辦程序,制發《審判管理工作提醒函》。每月發布《月度司法審判數據分析研判報告》,實現對全院及各業務條線、各法官工作成效的精準“畫像”,同時深挖問題根源,提出合理建議。創設審判質效可視化展示看板,公開亮績激活動力。建立常態化數據會商機制,凝聚合力攻堅審執難題。
三 落實“3”個帶頭 “關鍵少數”示范引領
院庭長發揮“頭雁作用”
院領導帶頭辦案,同時通過主持審委會、專業法官會議、實質化閱核履行監管職責。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常態化開展“一對一”談心談話,精準掌握思想動態,筑牢隊伍政治忠誠。
倡導學習先進選樹榜樣
將先進典型選樹作為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抓手,傳承模范司法基因,深入開展學習韓旭輝、武霖、丁宇翔等同志先進事跡、英模精神活動。選樹本院先進典型宋寶蓮同志,通過事跡宣講營造崇尚先進、見賢思齊的濃厚氛圍。
培訓交流實現以學賦能
開展制度執行、質效指標、實戰技能專項培訓,編制系列實務工作指引。創新實戰技能傳幫帶,建立資深法官“1+N”導師制,通過技能教學、案例復盤加速青年法官成長。
四 深化“3”項推動 審執質效與滿意度雙提升
通過各項舉措的有效實施,最終聚焦于三項實質推動。
01 推動審判質效穩中有升
始終牢牢把握審判執行中心工作,確保審執主業安全平穩運行。堅持案件辦理實現質量、效率、效果有機統一,力促核心質效指標持續穩定在合理區間。強化案件全流程精細化管理,從嚴從實完成巡視巡察整改工作,致力于實現司法工作水平整體躍升,為司法公正高效奠定堅實基礎。
02 推動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開辟涉企糾紛“綠色通道”,實現快立快審快執。成立服務“雙鎮”建設法官工作站,主動對接縣域重點法蘭企業司法需求。規范涉企案件涉訴公開信息撤回流程,切實保障企業合法權益,筑牢法治化營商環境基石。
03 推動多元解紛走深走實
構建“一站式”多元解紛格局,訴調對接中心實質化運行,積極入駐綜治中心,凝聚綜合治理合力,系統優化從糾紛預防到權益保障的整體生態。暢通群眾聯絡渠道,縱深推進“進鄉村、進社區、進網格”工作,有效引導群眾樹立多元解紛理念,選擇非訴方式解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責任編輯: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