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 張道營
媒體4日報道,在一項評選活動中,深圳某學校要求老師為所屬區里一位候選人投票,并與其績效考核掛鉤。深圳相關部門回應,沒有強制要求學校、老師投票。(北京青年報)
投票、拉票等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鮮見,有人調侃朋友圈變成了拉票圈。而以權力之名強制個人投票,是公權力對私權利的“入侵”,此風不可長。
從紅遍大江南北的超女、快男開始,各種評選活動日益增多,最萌寶貝、最美司機、最美景點等等,你方唱罷我登場,好不熱鬧。投票手段也不斷演進,手機短信、網絡海選、朋友圈投票等,花樣翻新、不一而足。投票方式雖與時俱進,衡量投票結果的標準卻未變,票數多少固化為讓各方“信服”的指標,如何獲得票數則一概不論。
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家通過精心策劃的票選活動,擴大產品、服務知名度,聚攏人氣,增加客戶黏性,是正常的商業行為,無可厚非。一些簡單的投票,不需要絞盡腦汁進行拉票,公眾對結果也不會太當真,只當工作生活的調劑。
反之,為不適合投票的話題,設置只看結果不看過程的票選規則,多少會讓投票變味。一些朋友圈的票選活動還帶有“感情綁架”性質,熟人請托投票,覺得抹不開面子,隨手投一票也沒啥損失,不知不覺間,投票者盡入彀中。
其實,以感情博選票無傷大雅,真正值得警惕的是,以公權力之名強拉選票。從古代封建社會到現代文明社會轉變的重要標志就是,身份關系變為契約關系,個人不再是任何人或組織的附屬物,應當有獨處的不被公權力打擾的自由。
對教師而言,學校行使的管理權具有公權性質,若將投票與績效考核掛鉤,屬明顯的濫用管理權。難怪,深圳相關部門在回應媒體問詢時均否認有強制投票行為。
這類票選活動,是否投票應由個人自主決定,公權力當止步。附加強制色彩的投票可能會扭曲結果,加重參選對象的焦慮,透支投票者感情,讓原本單純的活動增添更多功利性元素。更重要的是,在文明法治社會,公權空間與私人空間有明顯區割,不能為了所謂的票數少面子上不好看,就動用公權力為個人拉票。工作成效如何要綜合評價,不能僅看票數多少,有些票選活動不做也罷。
(責任編輯:盧相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