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李某某因搶劫罪在東城法院出庭受審。(視頻截圖)
兇手曾幫被害人丈夫辦車險 事前多次踩點后實施搶劫
去年11月19日,一則宣武醫院副院長地下停車場被扎傷的消息迅速傳開,近日,對該副院長實施犯罪行為的兇手李某某在東城法院受審。庭上,李某某稱其作案是因家中出現經濟問題,欠了銀行貸款,遂萌生出搶劫念頭。最終,李某某因搶劫罪被東城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2萬元。
副院長車庫中數刀
去年11月19日清晨,豐臺區怡海花園小區地下車庫內,宣武醫院副院長王某被人扎數刀后送醫搶救。北京晨報記者了解到,當時王某在小區內被人跟蹤,并在車庫遇到了劫匪,胸部、頸部共中四刀,雖然王某心肺受損,但所幸經搶救后脫離了生命危險。
案發后,市公安局刑偵總隊與豐臺分局等部門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偵查。經調查走訪,民警發現李某某(男,39歲,北京市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同年11月30日,警方在海淀區羊坊店附近一小區內將李某某抓獲。經審訊,李某某對持刀搶劫并將被害人王某扎傷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李某某交代,因債務壓力大而預謀實施了搶劫。
兇手稱負債壓力大
本周二,李某某因搶劫罪在東城法院出庭受審。據了解,李某某原是一家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對于自己的行為,李某某稱是因為投資失敗,導致家中經濟出現問題,他除了欠60余萬元的銀行貸款外,還有一些外債。
庭上,李某某稱自己在壓力下感覺走投無路,便萌生了搶劫的念頭。“我曾經給被害人的丈夫辦理過車險,發現她家除了一輛奧迪還有別的車,經濟條件應該不錯,我就開始琢磨搶她車里的財物。”李某某稱。
在確定了目標后,李某某開始精心計劃搶劫。他購買了口罩、手套、繩子、刀具等作案工具,甚至多次到醫院及日后實施犯罪的地下車庫踩點。據李某某交代,就在事發前三天,他就到地庫王某車位旁蹲過點,但因王某當天沒開車,所以沒有實施搶劫。值得一提的是,作案前李某某還給家人留下了一封“訣別信”,信中他自稱人生陷入了困境,對于出現的問題缺乏判斷力,想要帶著債務永遠地“走”。
因搶劫罪獲刑十年
庭審現場,李某某表示認罪,“我現在非常后悔,是因為我的行為,給不止一個家庭造成了傷害。”李某某說,他也想要向被害人和她的家庭道歉,希望可以獲得他們的原諒。“我希望在服刑的時候,可以把我分到條件艱苦的地方,我也想在服刑時為社會作一些貢獻。”最后陳述時李某某說道。
案件審理完畢后,經過合議庭審理,法院認為李某某能夠如實供述,認罪態度較好,對受害人積極賠償,可對其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以搶劫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2萬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
北京晨報記者 黃曉宇
(責任編輯:盧相汀)